宜兴市创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为您免费提供净化器系列、焚烧炉系列、脱硫脱销系列、除尘器系列等相关信息咨询! 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资讯目录

News category

联系方式

Contact Us
 · 电话:0510-80738686
 · 传真:0510-80738686
 · 网址:http://www.cmhb.cn
 ·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高遥村
 · 邮箱: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海洋局要求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排放实现零污染
海洋局要求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排放实现零污染
  • 作者:网络转载    来源:网络转载    时间:2013/5/17    点击:2769
    国家海洋局近日下发通知,提出将进一步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环境保护有关工作。通知要求,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明确实现零污染的有效措施,否则将一律不予核准。 

    通知明确,各级海洋部门要认真审查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得将项目化整为零,不得越权审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不符合海洋工程区划关于海洋环境保护要求的一律不予核准。

    通知称,海洋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污染物处置工作,实现建设项目零污染。对于各类开发区内需要新建项目的,应当对原有污染源进行治理,做到增产不增污。


宜兴市创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除尘器|干法脱硝|Voc处理装置  
版权所有(C)2011 宜兴市创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510-80738686
邮箱: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高遥村
苏ICP备11040282号-1

苏公网安备 32028202000619号